小程序
扫一扫访问小程序
APP
首页 > 快讯 >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收期延长 青岛市医保局提醒:请于6月底前完成缴费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收期延长 青岛市医保局提醒:请于6月底前完成缴费

2023-06-06 09:41 · 青岛日报 · 575人阅读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讯 6月5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方便城乡居民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我市再次延长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收期至2023年6月底。参保人在2023年6月底前缴纳本年度居民医保的,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讯 6月5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方便城乡居民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我市再次延长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收期至2023年6月底。参保人在2023年6月底前缴纳本年度居民医保的,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讯 6月5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方便城乡居民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我市再次延长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收期至2023年6月底。参保人在2023年6月底前缴纳本年度居民医保的,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市医保局提醒尚未参保的城乡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务必于6月底前完成参保缴费,以保障医疗保险待遇。对错过集中征收期的参保人,在2023年7月1日至11月30日前缴纳居民医保的,可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后可通过青岛市电子税务局、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税税通App(“个人办税”)、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自助办税缴费终端等方式自助缴费。

首次在我市参加居民医保或中断后未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的人员,应先通过“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或前往街道保障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已在其他地市参加2023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能重复参保缴费。(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郭菁荔)

转载须知:为了人社动态、职场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百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百网,转载链接:https://shebai.com/news/38571.html

我来说两句

0/200

最新评论

查看全部条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点击收起
推荐阅读
相关最新
政府小程序查询
扫码查询当地社保办事小程序
Dynamic JFIF Image
Dynamic JFIF Image
查询结果示例
咨询社保AI助手
0/50

热门标签

更多

文章热榜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