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医疗保障咨询台|职工普通门诊统筹起付线是多少?
2023-09-04 14:24 · 水母网 · 302人阅读
咨询:居民普通门诊如何报销?
答复:参保居民因多发病、常见病在签约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不设起付标准,由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实行限额管理,年最高支付限额一档缴费为200元,二档缴费为350元。
咨询:职工普通门诊统筹的起付标准是多少?累计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答复: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0元、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800元。
参保人在一级医院就诊,当年普通门诊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费用累计达到一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后,符合医保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结算;在二、三级医院就诊时,当年普通门诊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费用累计达到二、三级医院起付标准800元,符合医保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结算。参保人年度内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800元。
例:7月6日,在职职工小王到一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花费650元,其中统筹范围内费用600元,扣除500元的起付标准,职工统筹基金支付(600-500)×70%=70元。 7月20日,小王又到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花费962元,统筹范围内费用为850元,因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是800元,本年度小王在一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已累计到500元,还需在三级医院再累计300元后,按三级医院的支付比例50%结算,职工统筹基金支付(850-300)×50%=275元。
咨询: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如何办理备案手续?
答复:自2022年1月1日起,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就医一律取消备案手续,在国家异地联网平台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直接联网结算。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yantai.gov.cn)、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鲁医保小程序等各种掌办、网办途径办理,也可拨打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或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医保工作站现场办理。 张孙小娱 衣宝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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