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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实现代缴城乡居民医保啦!

2023-09-05 13:53 ·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255人阅读

广西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现在可以使用个人账户余额在广西区域内跨市/跨统筹区为家人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实用又暖心!那如何成功给家人代缴居民医保费呢?

一、人员享受范围?

广西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账户授权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及绑定受益人(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父母),可享受该项服务。

二、个人账户代缴居民医保费的渠道

“广西税务12366”公众号可实现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流程:进入“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选择税费业务→个人缴社保费,个人账户支付人登录并实名认证后,选择缴费后下拉到底部,选择个账代缴城乡医保,根据提示填入支付人与待缴费人信息,验证成功后点击“下一步”按提示完成缴费。

代缴成功后,如何查询缴费情况

“广西税务12366”公众号可查询实时缴费情况,或在代缴成功5个工作日后查询、打印正式缴费证明。流程:进入“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选择税费业务→个人缴社保费,登录并实名认证后,选择查询,可查询被代缴人员的缴费回单和正式的缴费证明。

不能代缴的情形

1.授权人个人账户无结余或结余代扣金额不足;

2.待缴费人不是共济账户绑定受益人; 

3.共济账户受益人已经缴纳了该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费;

4.广西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外省城乡居民医保费。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保100网欢迎您转载。

转载来源:社保100网,转载链接:http://www.shebao100.cn/news/420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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