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规范社保增减员申报
2023-09-12 11:48 ·
梧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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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纪荣兰 通讯员 覃静)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为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9月1日起,我市各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理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减申报业务。
据悉,各用人单位在每月12日前办理职工参保、停保(增减员)手续。其中,参保(增员)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申报,逾期办理需另行按规定申请补缴,提交劳动合同、会计凭证等资料;职工离职后未及时申报停保(减员),不可按职工实际离职时间申报减员,只能按申报当月办理减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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