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多子女家庭如何办理租房提取公积金业务?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和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青海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支持多子女家庭解决住房问题,减轻多子女家庭在租房方面的经济负担。近日,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新规定,提高多子女家庭在租房提取金额上的限额。
一、多子女家庭
多子女家庭是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子女的家庭。
二、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1、提取人及配偶在缴存地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提取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3、符合多子女家庭提取要求的。
提取人及配偶要在缴存地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同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符合多子女家庭提取要求的才符合办理条件。
(二)办理要件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2.缴存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职工本人和配偶的无房证明原件(两个月内有效);
3.家庭户口本或医学出生证明;
4.提取人名下银行卡账号。
(三)提取额度
职工本人及配偶合并计算。以三口之家为基础,每增加一名未成年子女的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最高限额在每年14400元的基础上增加4800元。即:无子女或单孩家庭最高限额14400元,二孩家庭最高限额19200元,三孩家庭24000元,以此类推。租赁公租房的提取上限参照《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当地房屋平均租金水平确定。
(四)提取时限
在提取总额不超过最高提取额度的前提下,可在自然年度内按月多次办理或按年一次性办理。2023年已一次性办理过租房提取的,符合新规提取条件的,可继续补提剩余额度。
温馨提示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的要求,若职工违反规定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节较轻的,取消职工1-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资格,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帮助职工套取住房公积金的中介机构,将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由主管部门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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