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调整零星报销业务大病保险理赔费用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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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调整零星报销业务大病保险理赔费用支付方式

2023-09-30 14:40 ·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 362人阅读

什么时候开始调整大病保险理赔费用支付方式?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1日起,我市零星报销业务大病保险理赔费用支付方式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2023—2025年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承保机构,以下简称“中国人寿”)通过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向参保人支付,调整为由中国人寿直接向参保人支付。

2023年10月1日前已经受理的零星报销业务,受本次业务调整影响吗?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1日前已经受理的零星报销业务,且在10月1日前已办结,按原规定执行;如10月1日及之后办结的,且该次零星报销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大病保险理赔费用将由中国人寿直接划拨至您申请零星报销业务时指定的银行账户,届时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费用与大病保险理赔费用将分开到账。

申请零星报销时,是否需要分开申请?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参保人申请零星报销时,无需分开窗口申请,仍按原“一窗”进行申请、受理。

调整支付方式后,报销比例会不一样吗?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参保人的医保待遇维持不变。参保人个人年度累计自付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含医保待遇标准按住院费用结算方式支付的一类门诊特定病种)达到规定的起付标准后,自动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相关费用金额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至中国人寿支付给参保人。

凡是申请了零星报销的参保人都能收到大病保险理赔费用吗?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不是的。参保人个人年度累计自付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达到规定的起付标准后,才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中国人寿才会向您支付大病保险理赔费用。(2023年居民大病保险起赔标准为1万元,职工大病保险起赔标准为5000元)

如果审核后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零星报销的基本医疗报销费用和大病保险理赔费用会同时到账吗?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零星报销业务的大病保险理赔费用将由中国人寿直接划拨至参保人申请零星报销业务时指定的银行账户,届时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费用与大病保险理赔费用将分开到账。到账时间可能不同步,一般间隔不超过5天。

我在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医疗费用的,是否也在这次业务调整范围内呢?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不是,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按原规定执行。

这次调整是否会影响零星报销办结时限?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不会,我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对于门诊费用、住院费用零星报销业务的办结时限按《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2版)》执行,办结时限为不超30个工作日。

如您还有其他的疑问,可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中国人寿,如为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我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市本级:0750-3992969

蓬江区:0750-3981388

江海区:0750-3898610

新会区:0750-6616737

台山市:0750-5613915

开平市:0750-2259876

鹤山市:0750-8920991

恩平市:0750-781628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江门分公司咨询电话:

95519(转人工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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