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濮阳医保待遇再提高!
10月7日,记者自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我市医疗保障待遇再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可在县级医疗机构报销,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职工生育医保待遇。
我市稳步提升城乡居民门诊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将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定点扩展至县级医疗机构。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按次设定,每次40元,支付比例50%;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60%。一天(自然日)内在同一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就诊,只负担一次起付标准。
优化生育医疗保障待遇。自2023年10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以同时参加生育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费由个人按月缴费,缴费基数与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一致,缴费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0.35%,可按规定享受职工生育医疗保险待遇。
记者 岳彩寒 通讯员 陈惠敏
原标题:《好消息!濮阳医保待遇再提高!》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保100网欢迎您转载。
转载来源:社保100网,转载链接:http://www.shebao100.cn/news/43147.html
我来说两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