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运城市“商转公”贷款政策放宽了!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着力缓解缴存职工购房资金压力,满足部分职工“商转公”贷款及第二套改善性住房贷款需求,经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同意,中心党组研究决定,对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做出如下调整:
01放宽我市“商转公”贷款业务政策
2023年9月30日以前在我市购房且办理本地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申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02装修贷款不再计入贷款次数
原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不再计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
以上政策自2023年10月11日起执行。
办理“商转公”业务所需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2.户口本或结婚证
3.填写完整的《运城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表》
4.收入证明
5.个人信用报告
6.消费行为证明材料:提供借款人与银行签订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协议书》或商业银行出具的“同意归还按揭贷款”证明(内附银行的监管账户)、购房合同、借款合同、个人综合贷款还款计划查询列表,到政务大厅公积金窗口办理“商转公”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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