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月报(2023年9月)
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12345热线共接听13348人次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咨询电话,在线客服咨询共11639人次,处理各渠道转办咨询住房公积金50件,通过对各渠道咨询件的数据分析,本月热点问题排名前四如下:
热点问题排行
第一名:新设立单位应何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名:办理公积金贷款期间,更换工作单位是否会影响贷款发放?
第三名:单位必须为我缴存公积金吗?
第四名: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月如何还款?
热点问题解答
新设立单位应何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答: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设立手续。
一.办理渠道:
1.线上渠道: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自助办理:https://zxwt.gjj.guiyang.gov.cn/login 。
2.线下渠道: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贵阳公积金与合作银行开设的63个“住房公积金社区服务站”等网点办理,网点具体位置可查看贵阳公积金门户网站。
二.办理公积金缴存账户设立应提交材料:
线上办理应提交材料:无
线下办理应提交材料如下:
1.《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依法设立的证明文件:党政机关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社会团体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企业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其中,注册地为贵州省内的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即单位开户>的,不再提供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4.《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汇缴申请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办理5人以上职工开户时需提供电子档报盘)。
办理公积金贷款期间,更换工作单位是否会影响贷款发放?
答: 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过程中,如已审批完成,可以更换工作单位,贷款审批完成到放款前,因更换工作单位导致的公积金暂时停缴不会影响贷款发放。
单位必须为我缴存公积金吗?
答: 是。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法务义务。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月如何还款?
答: 目前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市公积金中心按月划扣借款人及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对冲还款,扣划顺序为先行扣划主贷人余额,不足时扣划配偶余额;如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需在每月还款日前将还款额足额存入还款银行卡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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