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集意见!珠海拟修订普通门诊统筹办法、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市医保局拟对普通门诊统筹办法、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进行整合修订完善,将提高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定点的待遇支付限额、优化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定点的支付比例……一起来了解!
《征求意见稿》共七个章节,由三十八条组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总则。第一至五条主要明确了本办法制定依据、基本原则、适用对象、概念定义、政府及部门职责等。
2.普通门诊待遇。第六至八条规定了门诊待遇享受时间、支付范围、报销比例、支付限额等各项医保待遇。
3.门特待遇。第九至十八条规定了门特目录、享受时间、支付范围、报销比例、支付限额等各项医保待遇。
4.服务管理。第十九至三十条规定了门诊统筹申请、协议管理、诊疗要求、转诊,门特准入标准、认定、备案、门诊定点管理等。
5.“两病”管理。第三十一至三十四规定了两病门特认定、待遇、政策调整等。
6.费用结算。第三十五条规定了门诊医疗费用结算等。
7.附则。第三十六至三十八规定了政策调整及实施时间等。
主要拟修订哪些内容?下面为你划重点↓
1、提高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定点的待遇支付限额
根据门诊共济保障改革一年的实施情况,结合职工医保基金的运行情况,拟将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定点医疗就医的支付限额(含个人自付部分)从原来的2500元提高至3500元,进一步满足职工参保人员的门诊就医需求。
2、增加1家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就医定点机构
拟优化门诊共济就医定点选定政策,将原来的1家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扩大到2家定点医院,并规定其中1家须为二级及以下医院或专科医院。政策调整后,将一级医院纳入选定,并鼓励参保人选择基层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进一步便利职工参保人员的门诊就医选择,更好地满足职工参保人员看病就医购药需求。
3、优化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定点的支付比例
将一级医院纳入选定后,衔接异地就医备案普通门诊待遇规定,明确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选定的二级及以下医院门诊就医的支付比例为70%,三级医院比例维持50%不变,不同级别医院的支付比例适当拉开,鼓励和支持职工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看病就医。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百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百网,转载链接:https://www.shebao100.cn/news/44616.html

我来说两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