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直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如何办理?

省直缴存职工(包括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已办理省内(除厦门外)公积金贷款或建行纯商业贷款,如贷款本息尚未还清且无逾期的,均可申请办理“冲还贷”业务。
一、省直公积金贷款“冲还贷”
(一)“冲还贷预签约”
职工本人、配偶或共同还款人在申请省直公积金(组合)贷款时,可同时办理“冲还贷预签约”,“冲还贷”自借款人正常偿还第一期贷款本息后自动生效。
(二)线上申请
职工自贷款首次还款日的第二日起,可在微信公众号和闽政通APP线上办理“冲还贷签约”。操作路径:“登录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全部服务—冲还贷业务—冲还贷签约受理;“登录闽政通APP”—公积金服务—冲还贷签约—发起签约。
(三)现场办理
职工自贷款首次还款日的第二日起,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借款人的配偶申请时需提供)和贷款银行的一类储蓄卡,到省直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冲还贷签约”。
二、省内跨中心“冲还贷”
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暂采用现场办理方式。省内(除厦门外)其他中心公积金贷款的省直缴存职工(包括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借款人的配偶申请时需提供)和贷款银行的一类储蓄卡(共同还款人另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到省直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省内跨中心“冲还贷”签约业务。
温馨提示:借款人未办理“冲还贷”业务的,其配偶或共同还款人不能办理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实行贷款中心的报销规则,不实行省直公积金中心的“一月三冲”报销模式。
三、建行纯商业贷款“冲还贷”
建行纯商业贷款“冲还贷”业务暂采用现场办理方式。省内(除厦门外)建行纯商业贷款的省直缴存职工(包括借款人、配偶及共同还款人),可携本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借款人的配偶申请时需提供)和贷款银行的一类储蓄卡(共同还款人另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到省直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建行纯商业贷款“冲还贷”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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