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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可在线提取公积金

2023-12-07 09:14 · 南宁日报 · 352人阅读
本报讯(记者尹海明通讯员李异峰)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效能,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厅自12月6日起开通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在线提取住房公积金功能(以下简称“公租房在线提取”)。公租房在线提取
本报讯(记者尹海明通讯员李异峰)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效能,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厅自12月6日起开通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在线提取住房公积金功能(以下简称“公租房在线提取”)。公租房在线提取

  本报讯(记者尹海明 通讯员李异峰)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效能,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厅自12月6日起开通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在线提取住房公积金功能(以下简称“公租房在线提取”)。

  公租房在线提取是指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人租赁南宁市公租房,符合《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租赁住房提取条件的,可通过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nngjj.org.cn/)或微信公众号、“爱南宁APP”(搜索“南宁公积金”)、支付宝App(搜索“南宁公积金”)等渠道登录南宁公积金中心个人网厅,“零材料”自助办理公租房在线提取。

  如何办理该项业务?据介绍,缴存人办理公租房在线提取时需授权南宁公积金中心通过数据共享等方式,向相关住建部门、公租房租赁机构核查、调取办理该业务所涉及的名下房产、婚姻及租赁公租房信息,符合条件的即可在线办理提取。

  因相关部门反馈的房产、婚姻、租赁公租房等信息缺漏或无法匹配等原因,暂时无法通过系统核验的,职工需携带相应的提取材料到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柜面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办理公租房在线提取的,提取条件、额度、时限等仍需符合《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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