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新人,关于“最低工资标准”这五个问题你知道吗?

水母网12月19日讯(通讯员 王蓬 王彦澍)招聘海报上明明写的工资2200元,缴纳五险一金,工资发放时到手却只有1600元,很多职场新手都遇到过类似情况,这合法吗?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它是如何制定的?它包含哪些费用?在什么情况下适行?一起了解一下。
·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要了解这个问题是否合法,首要要知道什么是“最低工资”基标准是什么?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 最低工资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和调整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时,已经将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因素考虑其中。
· 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哪些费用?
最低工资是否包括五险一金,各地情况不同。《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最低工资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鲁劳社函〔2006〕387号)中进一步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通过补贴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由此可知,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同时,依据《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依法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代缴劳动者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税费。无论是用人单位依法“代扣、代缴”的部分还是劳动者实发到手的部分,均属于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
· 最低工资标准不含哪些费用?
值得强调的是,最低工资标准还有以下情况需要注意,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 最低工资标准不适用的情况有哪些?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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