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办理退休,一定要人事档案吗?

听说办退休要带人事档案,可我不晓得自己档案放在哪,怎么办呢?必须要档案才能办退休吗?别急,带不带档案要分情况哦,下面请大家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
哪些人员办理退休需要带上人事档案?
涉及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人员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或个体参保人员按规定应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之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连续工龄或连续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龄)。
视同缴费年限情形包括
1.经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的原国有企业固定职工,从1992年7月实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起,按企业和职工个人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实际年限确定缴费年限。1992年7月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前,职工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2.国有企业原劳动合同制工人,按企业和职工个人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实际年限确定实际缴费年限,其在企业工作前有军龄或有知青年限的,视同缴费年限。
3.经原劳动部门批准办理了招工手续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含其改制后的企业)职工,从市或区(市)县政府实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费用社会统筹之月起,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实际年限确定缴费年限,在此以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4.非公有制企业或单位的职工,按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缴费年限。原有军龄或有知青年限的,视同缴费年限。这类人员如原系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并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原有的实际缴费年限及其视同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5.个体参保人员按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缴费年限。原有军龄或有知青年限的,视同缴费年限。这类人员如原系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并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原有的实际缴费年限及其视同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6.2012年7月1日国家施行军人保险制度前的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以及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期间计划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符合国家规定的军龄,视同缴费年限。
7.2014年9月30日前离职的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在编职工,从正式入编参加工作至离职期间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2014年9月30日后离职的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在编职工,从正式入编参加工作至2014年9月30日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注:参保人员因工作流动在不同地区参保的,不论户籍在何地,其在最后参保地的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与在其他地区工作的实际缴费年限及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应合并计算。但同一自然年度内其累计缴费月数不超过12个月。
没有人事档案,养老金会不会减少?
如果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情形,就需要带上人事档案进行认定,否则会影响养老金的计算;如果不涉及到视同缴费年限,就不会对养老金有影响哦。
养老金的多少主要是与缴费基数高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长短、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多少、退休时养老待遇计发基数高低等因素有关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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