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医保政策解答:职工报销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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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医保政策解答:职工报销篇(2)

2024-02-06 11:39 ·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 254人阅读

职工在外地就医未按医保报销,回当地报销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职工在外地就医因系统故障、社保卡不能使用等原因未能按统筹报销的,需携带以下材料到窗口办理报销:①医院收费发票;②发票明细或费用清单;③诊断证明;④社保卡复印件。

职工门诊统筹一年能报销多少钱?

答:在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和特殊用药医疗费用)累计支付限额为在职职工5000元、退休人员6000元,定点药店年度限额为2000元。

职工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在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和特殊用药医疗费用),对起付标准以上、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为三级医疗机构60%、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退休人员增加5个百分点。

职工门诊慢特病的起付标准是多少?

答:参保人员在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符合病种支付范围的医药费,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300元。

职工门诊慢特病的报销比例是多少?有没有限额?

答:职工门诊慢特病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按照下表所列比例和限额支付。

职工门诊特殊用药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门诊特殊用药累计300元以上的费用按80%支付。起付线与慢特病共同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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