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人返乡过年,别忘了把居民医保加到“年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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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人返乡过年,别忘了把居民医保加到“年货清单”!

2024-02-08 11:41 · 双鸭山市医疗保障局 · 291人阅读

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将于3月31日结束,集中缴费期外参保居民需全额缴纳费用1050元且90天后才能享受待遇,请千万不要错过这段黄金缴费期!

缴费方式及流程

双鸭山市四区居民“工商银行”二维码缴费

微信扫码二维码,输入“证件号码、姓名”,选择缴费险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点击“查询”,选择“缴费年份”,点击“查询”,选择“缴费档次”,点击“查询”,核实缴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立即缴费”。

支付宝扫码缴费

用支付宝“扫一扫”扫描二维码,进入缴费界面,点击“我要缴费”,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同时,该小程序还可以进行缴费记录查询、缴费证明开具和参保登记查询,有需求的参保人可直接搜索“黑龙江医保缴费”或“黑龙江税务”点击“搜索”后进入小程序。

微信“服务”缴费 

进入微信→选择右下角“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核对信息无误后完成缴费。

医保服务热线

参保方面的问题您可通过双鸭山医保服务热线0469-12393(工作日时间)或0469-6612393(节假日期间)咨询了解。

尖山区医保:双鸭山市新兴大街六马路民生服务大厅一楼医保0469-4247499

岭东区医保:岭东博爱园政务服务中心一楼4号医保窗口0469-2605019

四方台区医保:四方台区振兴中路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医保窗口0469-4346006

宝山区医保:宝山区二马路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0469-4338677

城乡居民医保现行主要待遇政策

一、封顶线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封顶线为8万元。居民大病保险无封顶线。

二、住院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

普通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三、门诊待遇

1.门诊“两病”

凡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由具有处方权的临床医师按诊疗规范开具“两病”诊断处方后,即可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两病”待遇可以同时享受,年度最高限额高血压400元、糖尿病600元,没有起付线,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购药报销比例80%,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购药报销比例70%。

2.普通门诊

在一个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年度起付标准50元,一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0%、二级医疗机构为60%、三级医疗机构为50%。

3.门诊特殊疾病、门诊慢性病

门诊特殊疾病办理要求:持能明确诊断的病史资料到指定医疗机构(市人民医院、矿总院、红兴隆管局医院、双鸭山市精神病防治院、双鸭山市传染病医院)办理备案,即时生效。

门诊慢病办理要求:持三级医院住院病历或二级专科医院住院病历和身份证复印件在指定医疗机构(市人民医院、矿总院、红兴隆管局医院、双鸭山市精神病防治院、双鸭山市传染病医院)申报,工作日内随时申报,10个工作日认定结束,6月份前申报,享受全年待遇;7月份以后申报,享受下半年待遇。

4.门诊特殊药品

待遇:门诊特殊药品不单设支付限额,计入年度使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额度。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特殊药品费用,个人先行自付15%后按60%支付;住院发生的特殊药品费用,个人先自付15%后,按照住院比例支付。

办理要求:参保人员工作日内到指定医疗机构(市人民医院、双矿医院、红兴隆管局医院、市中医院、市传染病医院)由指定医生开具诊断书和处方后,到医保科填写特殊药品申请表进行认定后即可享受特殊药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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