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别担心!大龄、超龄失业人员也能申请失业金!

具体的政策规定是怎么样的呢?这就带您详细了解了解!
对大龄失业人员续发失业保险金
续发对象
从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办理方式
失业人员无需自己申请,社保部门通过数据比对,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自动发放。
发放期限
从核定的失业待遇期满次月起发放至法定退休年龄当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
超龄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
申领条件
超龄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1、没有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含达龄当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离开最后工作单位,并且办理了失业登记的;
3、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办理方式
通过线上申领或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申领失业保险金。
申请资料
1、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2、申请人社会保障卡;
3、申请人的失业登记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证及银行借记卡(若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处于制卡中、未激活、挂失补办等状态需提供);
5、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和失业人员申报的失业原因不一致的,或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失业原因的需提供)。
领取期限
失业保险金能领多久与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长短有关系。
▷缴费时间1-4年的,每满1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1个月;
▷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特别提醒
1、对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续发失业金无需个人提出申请。
2、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大龄失业人员须主动提出申请!
3、失业人员自领取失业保险金次月起,需按月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的,视同重新就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终止发放其失业保险金。
失业金领取资格认证指南
失业人员可在每月任意一日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人社”APP或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等途径办理资格核对手续,也可到全市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1、“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首页→社保→失业→失业金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按要求填写内容进行资格核对。
2、“广东人社”APP
下载“广东人社”APP→待遇资格认证→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按要求填写内容进行资格核对。
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
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系统→失业保险服务→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按要求填写内容进行资格核对。
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
如何申领呢?
线上申领
●“粤省事”小程序:首页“社保”-失业业务-失业金待遇申领。
●“广东人社”APP:首页“常办业务”-失业保险金申领。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ssologin/login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
窗口申领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大龄失业人员,向失业前最后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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