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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热点问答 | “职工医保为什么一个月才返还3元?”

2024-02-27 10:59 · 清远医保 · 321人阅读

个账划拨

#市民问

我在清城区石角镇参加职工社保,2023年11月医疗划拨金只返还了3元,且不止一个月只返3元,具体月份我不太记得,希望职能部门能核实返还金额。望处理该处医疗划拨金少发的问题。

@清小保答

经核查,市民2023年11月的医保个账资金已于2023年12月13日划拨到账,划拨金额为76元,并非市民所述的“只返还了3元”。

如仍有疑问,请到社保卡发卡银行打印医保账户划拨流水再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前台核对。

个账转移

#市民问

我在今年申请了清城区洲心街道医保余额转移到外省的业务,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成功进行转移,想了解是什么原因没有转移。望核查处理医保余额转移不成功的问题。

@清小依答

经核查,市民并无办理医保关系转移业务记录。如需将清远市职工医保关系转出到外省,请咨询外省医保部门如何办理。

由于目前广东省医保信息平台的跨省转移医保个账资金功能尚未完善,因此个账资金暂时无法通过系统转出,仅支持提现。办理医保关系跨省转移的参保人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到原清远参保所属地医保经办窗口开具销户回执再到银行办理销户和个账资金提现业务。

用药咨询

#市民问

本人去清远市人民医院就诊,想用奥马珠单抗药,但是医院没有。本人了解到广东省其他地市有将奥马珠单抗纳入医保,请问清远有将此药纳入医保吗?如果有,报销比例是多少?哪个医院能开药,能否给一份详细的答复。望核实告知。

@清小保答

经核查,注射用奥马珠单抗为国家及省谈判药,限制条件:1.限经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和长效吸入型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治疗后,仍不能有效控制症状的中至重度持续性过敏性哮喘患者,并需IgE(免疫球蛋白E)介导确诊证据;2.H1抗组胺药治疗后仍有症状的成人和青少年(12岁及以上)慢性自发性荨麻疹患者。

注射用奥马珠单抗为乙类限制用药,如患者病情符合“注射用奥马珠单抗”限定支付范围,由个人自付10%后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清远市各医院是否采购该药品,市民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配备机构名单查询。

定点报销

#市民问

我孩子自出生起就在清城区石角镇参保,近日带孩子前往清城区石角镇卫生院门诊就医,被告知需进行定点方可报销医疗。自参保起每年村委都无人提醒需进行定点,现该处医院亦不能现场定点,导致无法进行报销,故认为不合理。

望核查处理该处医保定点门诊无人提醒的问题。

@清小依答

经核查,市民小孩并无市民所述的“无普通门诊选点”及“无法进行报销”的情况。市民孩子2012年至2023年的定点门诊选点均为清远市清城区石角卫生院。

市民小孩近日在清远市清城区石角卫生院发生了两笔普通门诊费用,其中一笔普通门诊费用为137.5元,基金支付总额为73.98元,个人支付总额为63.52元;另一笔普通门诊费用为46.08元,基金支付总额为23.91元,个人支付总额为22.17元。

无申领社保卡

#市民问

我于2016年-2017年期间在清城区洲心街道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现在已没有在清远市参加工作,且至今一直没有办理社保卡,导致没有医疗账户资金划拨到账。欲了解,这种情况医疗账户资金应如何查询并使用。望相关部门核实告知。

@清小保答

经核查,市民2016年6月至12月参加清远市职工医保,因市民未申领清远市社保卡,现医保个账有525.8元未划拨。

市民表示其无清远市银行卡且无法到清远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业务。请市民邮寄广东省内发卡的银行卡(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发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复印件(需联行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承诺书到市医保服务中心办理补注医保个账资金业务(地址为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53号宏辉大厦505,联系电话为0763-3389083),上述资料均需本人签名及盖指纹。

补缴医保

#市民问

我曾向清城区人社局反映清城区凤城街道不予发放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问题,得到回复称:您于2023年7-10月期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清远市市直参保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同一时期无医保缴费记录,2023年11月转入公司参保。现请医保部门告知本人:1、是否可进行补缴职工医保。2、补缴医保后是否可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清小依答

经致电市民,市民表示需补缴2023年8月至10月的清远市职工医保费用,现市民可携带身份证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前台开具补缴单。

补缴医保费用后是否可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问题不属市医保服务中心职能范围,请市民咨询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报销结算

@市民问

我父亲在清城区石角镇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近日到定点门诊医院(清城区石角镇卫生院)急诊部就医,但结算时发现未按医保报销,按照原价结算,十分不解。望处理该处医院未按医保结算的问题。

@清小保答

经核查,市民近日在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卫生院发生普通门诊费用,由于市民当时没有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因此无法报销该次普通门诊就诊费用。参保人在清远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出示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以便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核对身份信息并读取参保信息。经联系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卫生院,市民本次发生的普通门诊就诊费用无法重新结算。

市医保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已致电市民解释无法重新结算的原因,市民表示已知悉。

属地管理

#市民问

目前本人在职公司为我购买医保时,告知我医保未能正常参保,本人通过粤省事、粤医保等微信小程序,查询到广州天河区正常参保状态,参保单位:***公司(已注销),清远这边是显示暂停参保。已经半年买不到医疗保险,请帮忙处理。

@清小依答

经核查,由于市民的广州市职工医保参保状态仍为正常参保状态,市医保服务中心无法接收市民参加清远市职工医保的缴费数据,因此市民的清远市职工医保参保状态为暂停参保状态。

根据医保属地管理的原则,请市民联系广州市医保部门把广州市职工医保参保状态变更为暂停参保状态。待市民的广州市职工医保参保状态变更为暂停参保状态后,请致电市医保服务中心:0763-3376210、0763-3383483、0763-3379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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