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的这些时间点,千万不要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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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的这些时间点,千万不要错过

2024-02-27 15:02 · 武汉人社 · 295人阅读

30天

单位应在员工入职30天内为其申报办理社保登记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天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30天、1年

用人单位应在30天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12个月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

24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不超过24个月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15年

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须满15年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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