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答疑

五险一金 一网打尽
下载APP
首页 > 快讯 > 西宁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答疑

西宁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答疑

2024-02-27 15:10 ·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269人阅读

近日,有不少市民致电询问,住房公积金什么情况下可以签约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如何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什么情况下按月对冲还贷无法正常扣划?按月对冲还贷业务自动解约后怎么办? 下面,小编给您进行详细解答。

什么情况下可以签约办理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业务?

职工在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该中心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成功后即可签约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办理签约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需大于3倍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签约完成后即可生效。

如何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

有两种办理方式。1.线上办理:登录微信公众号“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办理”→“贷款业务”→“月对冲签约/解约”→“按月对冲签约”办理;2.柜面办理:本人办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夫妻双方办理需携带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至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经办网点办理。

什么情况下按月对冲还贷无法正常扣划?

以下两种情况发生时逐月提取还贷业务无法正常扣划:

1.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出现逾期后,按月对冲还贷业务自动解约,按月对冲还贷无法正常扣划。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签约金额,或扣除签约金额后账户余额小于10元时,按月对冲还贷无法正常扣划。

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因贷款还款逾期导致按月对冲业务自动解约后怎么办?

按月对冲还贷业务自动解约后,借款人需先行用自有资金还清逾期贷款本息,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3倍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时,可到中心市本级、铁路分中心、县区管理部业务大厅及市民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签订按期还款承诺后,方可申请重新签约按月对冲还贷业务。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保100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保100网,转载链接:https://shebao100.cn/news/48243.html

我来说两句

0/200

最新评论

查看全部条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点击收起
推荐阅读
相关最新

官网查询(社保·公积金)

热门标签

更多

文章热榜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