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程序
扫一扫访问小程序
APP
首页 > 快讯 > 漯河:医保政策调整!

漯河:医保政策调整!

2024-03-14 11:14 · 网信漯河 · 705人阅读
3月13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2024年度漯河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有调整事项。一、延长缴费期内缴费的城乡居民享受待遇方面在延长缴费期间缴纳当年居民医保费的城乡居民,由“无待遇等待期”调整为“待遇等待期
3月13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2024年度漯河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有调整事项。一、延长缴费期内缴费的城乡居民享受待遇方面在延长缴费期间缴纳当年居民医保费的城乡居民,由“无待遇等待期”调整为“待遇等待期

3月13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2024年度漯河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有调整事项。

一、延长缴费期内缴费的城乡居民享受待遇方面

在延长缴费期间缴纳当年居民医保费的城乡居民,由“无待遇等待期”调整为“待遇等待期为30天,缴费满30天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缴费前及待遇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追溯报销”调整为“医保基金不追溯支付参保前及待遇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动态参保范围方面

为巩固提升“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确保脱贫人口(全口径脱贫人口,含原脱贫不享受政策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坚决守住守牢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将脱贫人口(全口径脱贫人口,含原脱贫不享受政策人口)也纳入了动态参保范围。

三、门诊统筹政策方面

2019年,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的指导意见》(豫医保〔2019〕12号),明确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居民门诊统筹,门诊统筹定点范围比较局限。

自2024年1月1日起,将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定点范围由基层医疗机构扩展至全市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县、市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每次50元,一天(自然日)内在同一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就诊的负担一次起付标准。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0%,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40%,年度支付限额为400元。

四、城乡居民生育待遇方面

为切实支持三孩生育政策,加强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保障,进一步减轻参保居民生育医疗费用负担,自2024年1月1日起,提高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定额支付标准:自然分娩由定额800元提高到1000元,剖宫产由定额1600元提高到2000元。

五、新生儿参保政策方面

新生儿出生当年,由“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正常缴费的父母自动获取参保资格并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无需补缴医保费”,调整为“新生儿参保登记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明”。

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按规定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保费后,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在出生之日起90天后办理参保登记并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享受从缴费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的相应医保待遇”。

六、“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落实方面

我市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工作由卫健部门牵头,会同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等部门建立协调领导机制,负责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户口登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社保卡(电子社保卡)、电子健康卡等业务。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可通过两种方式申请办理:

1.线下。新生儿父母或代办人可到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提交联办申请,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窗收件;

2.线上。可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豫事办等在线提交联办申请,接到申请后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进行事项办理。医保部门收到省统一受理系统流转的新生儿户口登记信息后,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新生儿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有关生育医疗费用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群众无需多跑腿。

转载须知:为了人社动态、职场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百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百网,转载链接:https://shebai.com/news/48822.html

我来说两句

0/200

最新评论

查看全部条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点击收起
推荐阅读
相关最新
政府小程序查询
扫码查询当地社保办事小程序
Dynamic JFIF Image
Dynamic JFIF Image
查询结果示例
咨询社保AI助手
0/50

热门标签

更多

文章热榜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