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重要!领取失业金期间,这些待遇免申即享!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领失业金?除了失业金,还能享受哪些待遇?遇到职场难关不用愁,人社君马上帮到你!
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参保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这3项待遇无需申领即可同步享受
一、求职补贴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同步享受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5%,不足12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求职补贴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以吴先生为例
吴先生失业后,申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经核定,他可以按月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6个月的求职补贴。
求职补贴 = 吴先生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5000元)×15%=750元/月。
按照上述核定结果,吴先生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前6个月每月可以领取到失业保险金1710元,求职补贴750元,合共2460元。6个月的求职补贴领取期满后,吴先生继续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1710元,直至领金期满。
人社君温馨提醒
上述例子仅供参考,由于每个参保人失业前的参保缴费情况均不相同,求职补贴金额和发放月数也有所不同,请以实际核定的金额和月数为准哦。
二、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同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生育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无需缴纳。
三、价格临时补贴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山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中发改价格〔2022〕367号),当我市达到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需申领,即可按照相关部门发布的标准享受价格临时补贴。
温馨提示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记得按月办理资格核对手续!
失业人员自申领失业保险金次月起,需按月进行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核对确认手续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终止发放其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可通过粤省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广东人社APP等途径办理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也可到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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