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职工 宜宾住房公积金提取冲首付这样办
4月1日起,宜宾市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预售商品房购房首付款啦!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怎么申请?一起来看↓↓↓
解读
购房人及其配偶购买我市新建预售商品住房,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提取政策,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
申请流程
1、认购商品房
签订认购协议。
2、申请提取
申请购房提取付首付,职工签署转款授权书。
向公积金中心提交身份证、《商品房认(定)购协议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
3、受理提取
公积金中心受理购房提取。
审核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监管账户填写是否准确。
4、审核确认
提取办结。
审核通过,打印提取回单、购房提取支付首付款确认书。
5、合同备案
开发商备案。
开发商凭购房提取支付首付款确认书申请备案,住建部门或监管银行收到确认书后办理备案。
6、划转首付款
公积金中心确认备案信息并上传电子档案后转款到监管账户。
开发商凭备案证明文件办理首付划款。
举例
缴存职工购买房屋总价100万元的预售商品房,首付款30万元。若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余额合计20万元,可申请购房首付款提取公积金20万元,由公积金中心按程序划款至受住建部门监管的开发商账户, 剩余10万元首付款由职工自行支付给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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