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自主创业、单位工作、灵活就业,你想关注的社保知识这里全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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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自主创业、单位工作、灵活就业,你想关注的社保知识这里全都有!

2024-04-07 16:13 · 苏州社保 · 334人阅读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新设立的用人单位,在市场监督管理等登记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时,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共享信息同步完成社会保险登记,并向登记机关实时反馈单位编号等信息。

对登记机关未共享信息的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单位印章至注册登记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单位开户银行账号等信息。

已完成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参保信息补充登记。登记完成后,单位信息实时传输至税务部门。

企业职工用工参保

新招录的企业职工,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并订立劳动合同后,应当在30日内为其办理用工登记备案及社会保险参保申报手续。社会保险费是按照用工来缴纳的,并不因员工处于试用期而免除,所以试用期期间单位也要为刘小姐缴纳社保费。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和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业务实行统一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以下渠道办理就业登记和参保登记手续:

1.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填写《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险登记表》,至本人就业地社区人社工作机构办理;

2.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注册并经实人认证后在线申办;

3.登录“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或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注册并经实人认证后在线申办;

4.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注册并经实人认证后在线申办。

灵活就业人员通过上述渠道办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后,其参保信息实时传输至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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