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申请完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公积金还大有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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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申请完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公积金还大有用处!

2024-04-09 14:25 ·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190人阅读

申请完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公积金账户上的钱能提取出来吗?

可以的,公积金贷款申请成功后,缴存人可在偿还1期购房按揭贷款本息后申请购房提取,首次提取时可申请提取购房首期款和已偿还购房按揭贷款本息;还可以按规定办理约定提取或按月冲还贷业务,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如何办理吧!

一、首期款提取

1.提取资格

房屋买受人可申请提取购房首期款;房屋买受人的该房屋属婚后购买的,其配偶可申请提取购房首期款;房屋买受人的该房屋属婚前购买且其配偶不是房屋买受人的,其配偶不能申请提取。

缴存人可在偿还1期购房按揭贷款本息后申请首次提取,且应在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或房管部门备案日期起3年内申请提取首期款,逾期未申请的只能申请提取已偿还贷款本息,不能提取首期款。

注意:缴存人及其配偶均只能申请提取一次购房首期款。

2.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缴存人可登录“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线上自助办理。

柜台办理:缴存人或受委托人可携带资料前往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现场办理。

二、偿还贷款本息提取

1.提取资格

缴存人及其配偶新购房屋申请首次提取后,非首次提取的时间需与双方最近一次购房提取时间至少间隔12个月,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已偿还购房按揭贷款本息总额。

2.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缴存人可登录“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线上自助办理。

线下办理:缴存人或受委托人可携带资料前往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

三、约定提取

1.提取资格

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我市以下银行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或者组合贷款)并已正常还款一个月及以上,且未全部结清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东莞银行、招商银行、广州银行、邮储银行、清远农商行及各县(市、区)本地农信社。可将该房屋下次非首次提取时间与该房屋最近一次购房提取时间间隔缩短至6个月。

2.办理方式

申请人本人携带申请材料前往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授权及开通约定提取业务(申请人配偶符合申请条件,且为房屋共同提取人的,由申请人同时办理开通手续)。

四、按月对冲还贷

1.提取资格

在我市缴存公积金且已与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使用本人在本市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按月足额自动冲抵公积金贷款每月应归还贷款本息额。

2.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缴存人可登录“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或“手机公积金”APP个人账户,选择“业务办理”-“贷款业务”-“按月冲还贷”,根据提示在线签署《公积金贷款按月冲还贷业务承诺书》,办结后即时生效。

线下办理:缴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现场签署《公积金贷款按月冲还贷业务承诺书》,办结后即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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