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株洲“商转公”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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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株洲“商转公”贷款业务

2024-04-12 15:29 · 株洲住房公积金 · 244人阅读

最近出现了一个高频词--“商转公”,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公积金“商转公”业务吧!

什么是商转公

指符合株洲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人,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余额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按结清原商贷筹资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办理:

01、“先还后贷”方式:先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后再申请商转公。

02、“以贷还贷”方式:用商转公贷款资金直接结清原商贷。

商转公贷款利率

注:住房套数需核查缴存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房地住房情况,市区、渌口、醴陵、攸县、茶陵、炎陵均分开核算。

要具备哪些条件

1、符合《株洲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贷款条件。

2、借款申请人为原商贷的借款人或配偶(配偶应为本套商转公住房共有产权人)。

3、原商贷已还款一年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4、采用“以贷还贷”方式的,提前偿还原商贷的申请已获商业银行同意;采用“先还后贷”方式的,须在原商贷结清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办理。

5、商转公原则上应将所购住房作为抵押物,且该抵押物不存在除原商贷抵押以外的其他权利限制。申请商转公时所购住房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可用其他住房设定抵押,待所购住房出证后,借款人可置换抵押物。

用其他住房设定抵押的,该抵押住房需满足以下条件:抵押人对该住房具有所有权,能对住房进行处分;能在该住房行政区域内办理抵押;住房产权完整没有争议,没有纳入拆迁,不存在已设其他抵押、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住房用途为住宅;抵押物价值不得低于申请贷款金额;未成年人的房产不能用作他房设定抵押(含共有产权);能办理住房抵押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注意事项

公积金中心各网点均可受理商转公业务。通过“以贷还贷”方式办理商转公的,原商贷银行需已与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并同意出具商转公确认函。当前已签订合作协议的银行有: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湖南银行、中信银行、长沙银行、茶陵浦发银行、茶陵农商行、炎陵农商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其他银行正在推进中。

用其他住房设定抵押的,后期如需置换抵押物,应当且只能以所购住房置换,由借款人向放贷管理部提出申请。

商转公“以贷还贷”办理须知

“以贷还贷”方式,是指用商转公贷款资金直接结清原商贷。

办理流程

1.向原商贷银行申请提前还款,并取得银行出具的同意商转公确认函;

2.向公积金中心提交商转公贷款申请;

(若用其他住房设定抵押的,需进行贷前调查,由担保公司出具房屋价值认定书)

3.贷款受理及审批;

4.签订借款合同;

(若商转公贷款资金不能覆盖原商贷余额,需自筹资金办理部分还款并提供凭证)

5.办理抵押;

6.发放贷款;

(贷款资金发放至银行指定账户)

7.结清原商贷并解除原抵押。

温馨提示:1.贷前咨询;2.借款人应自贷款发放后及时到原商贷银行结清原商贷,并办妥原商贷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需要哪些资料

商转公“先还后贷”办理须知

“先还后贷”方式,是指先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后再申请商转公。

办理流程

1.携带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网点办理商转公预审;

2.预审通过后,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并解除原抵押;

3.向公积金中心提交商转公贷款申请;

(若用其他住房设定抵押的,需进行贷前调查,由担保公司出具房屋价值认定书)

4.贷款受理及审批;

5.签订借款合同;

6.办理抵押;

7.发放贷款(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

需要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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