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延长至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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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延长至6月20日

2024-04-16 10:31 · 呼伦贝尔日报 · 438人阅读

本报讯(记者雪宁)日前,记者采访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更好地保障参保群众权益,呼伦贝尔市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限延长至2024年6月20日。

在缴费期内及时办理参保缴费,逾期不予办理;未办理参保缴费,将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缴费范围为未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原城镇居民和农牧民)、在校在园学生及学龄前儿童、新生儿;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人员。

普通人员2024年呼伦贝尔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400元。特殊人员包括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补助;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费200元,医疗救助基金定额补助200元;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200元,残联定额补助100元,医疗救助基金定额补助100元。

普通人员正常续保线上线下均可缴费,线上通过税务部门微信小程序(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服务中心)、蒙速办APP、内蒙古税务 APP 、微信缴费小程序二维码等渠道自主办理缴费。前往所属旗市区税务缴费大厅、建设银行网点、代征社区(医保服务点)等地进行线下缴费。

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和重度残疾人由所属旗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应缴费额核定后,自行通过税务部门智能化线上渠道和传统线下渠道依核定缴费。

新参保人员(含断保人员)到所属旗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核定后,可通过手机缴费或前往税务部门进行缴费。

正常参保登记的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代办人)凭新生儿本人户籍到旗市区医保经办窗口或乡镇(办)党群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并按规定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办理户籍登记前死亡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其法定监护人可凭新生儿《死亡证明》办理参保登记。按规定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后,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报销办结后,应及时为其办理终止参保。

在校学生缴费事宜由学校统一代收代办。

外地户籍人员取消户籍限制,持居住证或长期居住证明或未参保承诺书,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参加属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险参保业务咨询电话:

市本级:0470—8115820;

海拉尔区:0470—8116298;

扎兰屯市:0470—3216871;

牙克石市:0470—2286117;

根河市:0470—5231506;

额尔古纳市:0470—6829144;

阿荣旗:0470—4250836;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0470—4615010;

鄂伦春自治旗:0470—5622468;

鄂温克族自治旗:18647016376;

陈巴尔虎旗:0470—6718792;

新巴尔虎左旗:0470—6607217;

新巴尔虎右旗:0470—6404250;

扎赉诺尔区:0470—6524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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