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失业保险金下限标准再次上调
根据《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葫人社发〔2024〕2号)文件精神,自2024年5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下限标准(不含建昌县)从1343元/月调高至1445元/月,上涨102元/月,上限标准从1422元/月调高至1530元/月,上涨108元/月。享受对象为2024年5月份在领失业保险金及以后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
谁能领 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申领失业保险应具备下列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领多少 失业金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含建昌县)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5%执行(1445元);缴纳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1530元)。
保持过渡期内脱贫攻坚政策规定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稳定,建昌县继续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1530元)。
领多久 失业金领取期限
缴纳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
缴纳满2年的,可领取6个月;
缴纳满3年的,可领取9个月;
缴纳满4年的,可领取12个月;
缴纳满5年不满9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满9年的,可领取18个月;
缴纳满10年及以上的,可领取24个月。
怎么领 失业金申领方式
一、窗口端
市本级:葫芦岛市龙湾大街甲一号劳动大厦一楼9号窗口,联系电话:0429-3158090
连山区:葫芦岛市连山区滨河路2-3号,联系电话0429-2216808
龙港区:葫芦岛市龙港区连湾街道文化路26号,联系电话0429-3051025
南票区:葫芦岛市南票区下庙子欢馨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联系电话0429-4191825
兴城市:葫芦岛市兴城市滨河大街30号兴城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一楼,联系电话0429-5889026
绥中县:葫芦岛市绥中县劳动大厦一楼就业大厅,联系电话0429-6999015
建昌县:葫芦岛市建昌县河东馨苑桥北行政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429-3608336
二、网页端
浏览器页面输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个人登录-我要办-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申领,按规定填写即可。
三、移动端
① 辽宁人社APP:我的-立即登录-首页-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申领
② 掌上12333APP:我的-立即登录-服务-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③ 辽事通APP:社保-失业保险-辽宁省失业待遇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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