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这种情况用公积金贷款是否按首套房认定
问题提出:吴先生
问题陈述:我在本市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现名下有一套未结清商业贷款的房产,且这套贷款买的房子在外地,如果我在焦作购房用公积金贷款的话,这套房子是否按首套房认定,能贷多少钱,利率是多少?
行动记者:陶 静
行动结果:记者对此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家庭名下有尚未结清的商业银行按揭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在此范围内),均按二套房认定。 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除需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名下商业贷款(含商业银行按揭住房贷款)月还款额加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不超过月家庭收入的50%;二、首付款不低于50%。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目前二套房利率5年以上3.575%;5年(含)以下3.025%。
总值班:胡培军
统 筹:曾琳琳
责 编:刘 佳
审 核:陶 静
编 辑:刘 佳
校 对:王以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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