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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快讯 > 上海:职工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还能以灵活就业的形式参保吗?

上海:职工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还能以灵活就业的形式参保吗?

2024-06-17 10:34 · 上海人社 · 250人阅读

公司HR

你好,我们单位刚和一名新入职的职工签订了全日制劳动合同,准备办理参保手续,但职工个人提出想以灵活就业的形式自己缴纳社保,要求公司给予其一定补贴,这样操作可以吗?

小编

不可以。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年满16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本市劳动就业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职工已经和你们公司确立了全日制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所以单位应及时登录“一网通办”平台(网址:https://zwdt.sh.gov.cn)为其办理职工参保登记手续。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百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百网,转载链接:https://www.shebao100.cn/news/650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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