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程序
扫一扫访问小程序
APP
首页 > 快讯 > 沧州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公式调整,7月1日起实施!

沧州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公式调整,7月1日起实施!

2024-07-01 10:49 · 沧州公积金 · 1522人阅读

近日,沧州市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计算公式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与账户余额挂钩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0。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的提取额度可计算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内;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的补缴额,不计算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内(正常资金转入补缴的除外)。

四、其他关于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规定依照原有政策执行。

五、本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转载须知:为了人社动态、职场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百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百网,转载链接:https://shebai.com/news/65644.html

我来说两句

0/200

最新评论

查看全部条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点击收起
推荐阅读
相关最新
政府小程序查询
扫码查询当地社保办事小程序
Dynamic JFIF Image
Dynamic JFIF Image
查询结果示例
咨询社保AI助手
0/50

热门标签

更多

文章热榜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