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关于2024年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4〕2号)等文件有关要求,延续实施2024年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
一、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
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主要包括失业保险费率和工伤保险费率的降低,旨在减轻企业负担、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就业稳定。
对象及范围: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不区分行业和企业类型。
政策标准: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全省统一,单位缴费费率为0.7%,个人缴费费率为0.3%。
办理方式:
参保单位可在缴费时直接享受。
执行时间:
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稳岗返还政策
稳岗返还是政府为了稳定就业岗位、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而对企业发放的补贴。
对象及范围:
参加失业保险并在上一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当前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其中,单位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者不享受稳岗返还。
政策标准:
大型企业按照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不超过60%返还。大中小微企业划型按2020年减免企业失业保险费划型办法执行。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办理方式:
劳务派遣单位主动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稳岗返还申请;
非劳务派遣单位则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筛查出符合政策条件的单位,或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核查是否属于严重失信单位,形成拟发放单位名单,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单位发放至单位账户。
执行时间:
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
三、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是指对招用2024届毕业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对象及范围:
2024年1月1日后,对招用2024届毕业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同一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或失业青年,不论身份是否变更,参保企业是否变更,其历年身份信息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年度、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
政策标准:
一次性扩岗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
办理方式:
企业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相关流程进行发放。
执行时间:
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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