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申报缴纳操作指引——支付宝篇

五险一金 一网打尽
下载APP
首页 > 快讯 > 深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申报缴纳操作指引——支付宝篇

深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申报缴纳操作指引——支付宝篇

2024-07-24 15:29 · 深圳税务 · 484人阅读

2024年7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基数,已在参保登记时完成缴费基数采集的灵活就业人员,无需再次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于每月25日前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选择采用自行缴费方式或批量扣款缴费方式。税务部门于每月23日批量扣款,非扣款时段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缴费。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保100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保100网,转载链接:https://shebao100.cn/news/66768.html

我来说两句

0/200

最新评论

查看全部条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点击收起
推荐阅读
相关最新

官网查询(社保·公积金)

热门标签

更多

文章热榜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