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就加大新市民等群体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支持力度征求意见

三亚新闻网8月29日消息 8月28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支持力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意见的公告,拟加大对我省新市民、青年人、收入困难家庭人员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新市民、青年人、收入困难家庭人员在三亚地区租赁住房,或可按1500元/人/月为最高上限提取支付租金。
通知指出,新市民是指未获得我省工作所在市县户籍且在工作所在市县缴存住房公积金未满3年的人员,青年人是指3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收入困难家庭人员是指经我省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人口。
新市民、青年人、收入困难家庭人员在海口、三亚地区租赁住房,租房人月缴存额超过当前所在市县1500元/人/月租房提取限额的,在实际房租支出范围内,可按本人月缴存额为最高上限提取支付租金;月缴存额未超过1500元的,在实际房租支出范围内,可按1500元/人/月为最高上限提取支付租金。
新市民、青年人、收入困难家庭人员在海口、三亚以外的其他市县地区租赁住房,租房人月缴存额超过当前所在市县1200元/人/月租房提取限额的,在实际房租支出范围内,可按本人月缴存额为最高上限提取支付租金;月缴存额未超过1200元的,在实际房租支出范围内,可按1200元/人/月为最高上限提取支付租金。
夫妻双方办理租房提取的,按各自限额分别计算提取额度,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
新市民、青年人、收入困难家庭人员租赁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住房的,按原规定计算最高提取额度。
公众可登录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gjj.hainan.gov.cn)首页“互动交流”版块,进入“征集调查”栏目提出意见与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8月28日—9月13日。
(蔡炳先)
原标题:
海南就加大新市民等群体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支持力度征求意见
三亚租房或可按1500元/人/月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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