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社保中心重要通知:2024年度去世企业退休人员可以结算丧葬抚恤金啦!

重要通知!2024年度去世企业退休人员可以结算丧葬抚恤金啦!
结算标准: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包括两部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1.丧葬补助金: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2.抚恤金: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其中:
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
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
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在此基础上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2023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35.92元)
申报方式:
1.去世人员有单位或单位已破产但有留守人员,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参保单位由单位统一办理。
2.去世人员无单位或单位已破产无留守人员,持申报材料到发放退休金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办理。
发放时间:
当月20日前申报成功后,次月18日左右发放到账。
温馨提示:
1.退休人员去世后,先不要急着注销银行卡,待丧葬抚恤金结算成功后再做下一步处理,否则需要办理公证,流程较繁琐。
2.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避免等待时间过长。
(附张家口市社保经办机构企业退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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