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类人群最高可贷320万!长沙公积金贷款首付统一为20%
今年以来,长沙楼市利好政策不断。继11月14日长沙全面取消楼市限售政策之后,长沙公积金贷款政策也迎来了重大调整。
就在刚刚(11月18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统一首套和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组合贷款同步调整。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部分同步调整,但商业银行贷款部分有不同规定的,仍然按照规定较高的执行。
克而瑞湖南区域认为,长沙公积金首套及二套房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20%,这意味着改善客户可以用更少的首付款来置业,将大大降低置业门槛,增加购房的积极性。
此次政策还调整了单身人士买房的贷款政策。在《通知》发布前,公积金贷款仅支持单身职工购买首套自住房。《通知》发布后,单身职工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为新建商品房的,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在公积金异地贷款方面,此次也作出了较大调整:异地贷款不再限制缴存城市;异地缴存职工可选择向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仅支持新建商品房的异地贷款申请。即在《通知》发布后,异地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均可向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提出申请。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发布前,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可受理长江中游城市群、湘赣边区域合作城市以及省内各地市(州)缴存职工(灵活就业人员除外,下同)的异地贷款申请。其中,省外缴存职工向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省内缴存职工向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申请。
此外,此次政策还提高了A、B、C、D 类高层次人才贷款的额度。明确 A、B、C、D 类高层次人才作为主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受缴存时间的限制,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自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长沙市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
这个具体的金额为多少呢?根据今年4月19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我市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职工在长沙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90万元。按照最高贷款80万的4倍测算,A、B、C、D 类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贷320万。
需要注意的是,A、B、C、D类高层次人才需符合以下条件,分别为已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至少1个月;在长沙市购买首套自住房;高层次人才作为主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符合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长沙公积金本次政策调整自11月25日起执行。11月25日前进窗的贷款资料按照原政策执行,11月25日后进窗的贷款资料按照《通知》的规定执行。
潇湘晨报记者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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