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住房公积金多举措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1月21日,记者从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以创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国试点城市为抓手,不断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持续用好用活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助力缴存人“住有所居”“住有宜居幸福安居”,在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发挥住房公积金力量。
“公积金是缴费职工买房的主要政策保障,今年我们为职工提供了更加优惠的政策,激励职工通过公积金买房。”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银川市在全区范围内率先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制定印发《银川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银川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专项补贴实施方案》等制度,实现了银川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和服务的整体升级。
同时,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门槛。年满18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保障愿缴能缴,建立了自愿缴存、自由退出的灵活缴存机制,进一步扩大银川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此外,为了鼓励灵活就业人员使用公积金购买住房,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存满6个月的,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并可获得每笔最高5280元的灵活就业人员贷款利息专项补贴,助力灵活就业人员稳业安居。截至目前,已有2800余名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新政策建缴了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账户数累计突破3800个。
据了解,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累计支持1082人提取1.39亿元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有效丰富了缴存人的购房资金储备,激活了部分群体的潜在购房需求。通过提高租房提取频次和额度,实现租房可按月、按年提取;加大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支持力度,二孩家庭年度租房提取额度提高至26400元,三孩及以上家庭提高至31200元。支持同一套住房消费“先提后贷”,缴存人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贷款前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的保障作用。
记者 李鲲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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