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利好,优化五项贷款政策,今起实施!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更好满足缴存人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抚顺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优化,具体内容如下:
01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缴存人首次或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调整为20%,购买二手住房或拍卖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5%。
02调整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年龄
缴存人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年龄由男65周岁、女60周岁,调整为男68周岁、女63周岁,或不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高贷款期限仍为30年。
03支持符合条件的婚后家庭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婚前各自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均已结清的,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再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04提高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已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当期可贷额度的1.5倍,提高后的可贷额度不超过规定的贷款限额。
05提高双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
夫妻双方均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最高8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
以上政策自2025年4月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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