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细则》《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泰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的政策问答

Q:为什么要出台三个细则?
2024年8月30日,市政府办发布了《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为更好贯彻落实该办法、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政策,构建科学的住房公积金政策体系,市房委会制定出台三个细则,从2025年5月6日起施行。
Q:细则出台对缴存单位有什么利好?
有三方面的利好:
一是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更简单,只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不再要求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上级批文、法人证书等材料;
二是单位缴存更自主。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可以在5%-12%的范围内每年调整一次缴存比例,可以调高也可以调低。
三是困难企业缴存更有弹性。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进行了放宽,从之前的连续两年亏损调整为一年亏损,并新增缓缴社保、停工停产等申请情形。
Q:细则出台对缴存职工有什么利好?
有提取和贷款两方面的利好:
提取方面,一是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就能全部提取;二是办理了委托按月提取还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以自主选择贷款月还款额或者公积金月缴存额作为每月代扣金额,以满足职工不同还款需求;三是有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也能提取公积金还商业住房贷款了,职工既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有商业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委托按月提取还贷后每月缴存额还有剩余的,可以继续办理委托按月提取还商贷;四是职工还清商业住房贷款后也能提取公积金了,职工最后一次还清商业住房贷款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还清贷款后6个月之内提取公积金。
贷款方面,一是二次贷款的首付从30%降至20%,最高额度从双职工80万、单职工40万上调至双职工100万、单职工50万;二是公积金贷款职工每年可以变更一次还款方式,根据家庭还贷能力自主选择等额本息或者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三是提高建房、翻建、大修住房造价标准,从原来的1200元/平方米提高到18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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