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布!泰州公积金业务办理公告 事关提取、贷款、缴存

广大缴存单位、职工: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细则》《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和《泰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已于2025年4月15日公布,将于5月6日起施行。为做好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现就“三个细则”中新增业务的办理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职工账户封存满半年提取
办理条件:
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为封存状态且封存满半年。
办理流程:
职工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
线上办理的,职工通过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泰州公积金”微信服务号或者“泰州通”手机APP等途径实名认证并登录网上业务大厅,绑定一类银行卡,选择“账户封存满半年提取”进行办理。
线下办理的,职工持身份证和一类银行卡到就近的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当场办结。
注意事项:
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不全(无身份证号码)或者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有误的,需先补齐或更正信息后方可办理。
二、关于变更委托按月提取还贷代扣金额
办理条件:
公积金月缴存额>贷款月还款额;主借款人办理。
办理流程:
主借款人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
线上办理的,主借款人通过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泰州公积金”微信服务号或者“泰州通”手机APP等途径实名认证并登录网上业务大厅,选择“按月提取还公贷变更”办理变更。
线下办理的,主借款人持身份证到就近的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当场办结。
三、关于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间委托按月提取还商贷
办理条件:
委托按月提取还公积金贷款后每月缴存额还有剩余。
办理流程:
职工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
线上办理的,职工通过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泰州公积金”微信服务号或者“泰州通”手机APP等途径实名认证并登录网上业务大厅,选择“按月提取还商贷申请”进行办理。
线下办理的,职工持身份证、商贷银行一类卡到就近的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当场办结。
注意事项:
职工本人申请,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各自分别申请。
四、关于变更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等额本金/等额本息)
办理条件:
主借款人办理。
办理流程:
主借款人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
线上办理的,主借款人通过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泰州公积金”微信服务号或者“泰州通”手机APP等途径实名认证并登录网上业务大厅,选择“变更贷款还款方式”办理变更。
线下办理的,主借款人持身份证到就近的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当场办结。
注意事项:
每个自然年度可申请变更一次。
五、关于单位调整缴存比例(5%-12%)
办理条件:
缴存单位性质为企业、民办非企业及社会团体。
办理流程:
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到缴存地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
注意事项:
每个自然年度可申请调整一次。
相关案例
案例一:职工A从单位离职,公积金账户一直封存、已有二年,他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答:可以。他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提取,将公积金账户的全部余额都提取出来。
案例二:职工B办理了20年期的公积金贷款,他的公积金月缴额3500元,贷款月还款额2000元。最近他办理了住房贷款利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他怎样才能最大化利用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来免税、减税?
答:他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变更委托按月提取还贷代扣金额,将每月代扣金额从月缴存额(3500元)变更为月还款额(2000元),这样他就可以充分利用住房贷款利息最长240个月的专项附加扣除期限来达到长期免税、减税的目的。
案例三:职工C申请公积金贷款并办理委托按月提取还贷,还款方式为等额本金,贷款月还款额约2100元,公积金月缴额4000元,另外他有商业住房贷款,月还款2500元。他可以使用公积金来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吗?
答:可以,他有两种方案可以选择。
方案一:首先,他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贷款还款方式变更,将还款方式变更为等额本息,月还款额从约2100元降至1950元;其次,他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变更委托按月提取还贷代扣金额,将每月代扣金额从4000元降至1950元;最后,他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委托按月提取还商贷,将剩余2050元用于每月代扣还商贷。
方案二:首先,他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变更委托按月提取还贷代扣金额,将每月代扣金额从4000元降至约2100元;然后,他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委托按月提取还商贷,将剩余约1900元用于每月代扣还商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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