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相关解读来啦!

年5月6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珠海市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现将文件中涉及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有什么调整?
1.单、双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分别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由100万元调整为130万元。
2.购买首套及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0%。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15%。
3.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退休年龄后5年,且不得超过68岁。
本次政策调整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本次政策调整自2025年5月6日起执行。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怎么确定的?
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公积金中心根据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月缴存额、缴存时间、个贷率调节系数、还款能力、贷款总额、所购房屋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珠海缴存职工可以登录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测算个人可贷额度。建议申请人在贷款额度审批后再办理提取业务,避免因公积金账户余额减少而影响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的住房套数如何认定?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的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如下:
1.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住房套数,以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2.职工家庭在我市名下无住房,同时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公积金贷款次数累计未满2次的,可按首套住房执行公积金贷款政策。
3.职工家庭在我市名下仅有1套住房,同时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公积金贷款次数累计未满2次的,可按二套住房执行公积金贷款政策。
4.对在我市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2次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何确定所购住房属于保障性住房?
以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借款期限如何计算?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期限可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原则上男最高不超过68周岁,女最高不超过63周岁,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得高于抵押物剩余年限。
本次政策调整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额度具体怎么执行呢?
2025年5月6日前,贷款额度已审批的,不予重新审批,贷款额度未审批的,按新的贷款限额审批。
转载须知:为了人社动态、职场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百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百网,转载链接:https://shebai.com/news/81884.html

我来说两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