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最新回应来了

4月29日,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通知》内容显示,从今年5月1日起,宜宾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该《通知》发布后,“问政宜宾”后台收到很多网友留言,网友@Y&Y 咨询:“每次交完房租都感觉钱包被掏空,想问一下可以提取公积金缓解一下租房的压力吗?”网友@虎爸 称:“租房提取公积金麻烦不?可以线上办理吗?”
记者从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5月1日起,宜宾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符合我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普通职工家庭提取额度由15000元/年提高到18000元/年,增加了3000元/年;二孩职工家庭提取额度由20000元/年提高到24000元/年,增加了4000元/年;三孩职工家庭提取额度由25000元/年提高到30000元/年,增加了5000元/年。
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需满足以下条件:
1.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且租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用于自住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申请租房提取的职工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3.租住多套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只能就其中一套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4.职工委托他人(受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登录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平台办理授权委托登记业务。
5.网上提取可登录“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
市民朋友如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
可拨打以下电话
全市公积金政策咨询电话
转载须知:为了人社动态、职场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百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百网,转载链接:https://shebai.com/news/82110.html

我来说两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