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突发疾病去世属于工伤吗?

上班期间突发疾病去世,什么情况下属于工伤?员工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本期【以案释法】聚焦“工伤”的法律问题,提醒大家要根据情况及时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案情简介
田某系某公司员工。2018年5月23日14时,田某在出差期间,在宾馆内被同事发现突发疾病。随后,田某被送入医院进行抢救治疗,经诊断为:脑干出血(自发性)、高血压3级等。2018年6月17日,田某经医治无效在医院死亡。田某在就医期间,某公司就田某工伤认定事宜向某市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18年9月10日,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为田某出差期间突发疾病,经医院抢救25日后死亡的事实,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十五条应认定工伤的规定,对田某突发疾病死亡,不予认定为工亡。公司不服,后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田某的死亡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符合法律规定,遂驳回了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分析
田某系某公司员工。2018年5月23日14时,田某在出差期间,在宾馆内被同事发现突发疾病。随后,田某被送入医院进行抢救治疗,经诊断为:脑干出血(自发性)、高血压3级等。2018年6月17日,田某经医治无效在医院死亡。田某在就医期间,某公司就田某工伤认定事宜向某市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18年9月10日,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为田某出差期间突发疾病,经医院抢救25日后死亡的事实,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十五条应认定工伤的规定,对田某突发疾病死亡,不予认定为工亡。公司不服,后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田某的死亡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符合法律规定,遂驳回了某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第一款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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