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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雷帖变“雷区”?职场吐槽竟踩中法律红线

2025-04-30 09:28 · 央广网 · 228人阅读
某企业前员工因在社交平台发布公司内部文件被法院认定侵犯商业秘密,被判赔偿3000元。案件强调了商业秘密对企业的重要性及保护的必要性,提醒员工注意离职后言论边界,同时呼吁企业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体系。
某企业前员工因在社交平台发布公司内部文件被法院认定侵犯商业秘密,被判赔偿3000元。案件强调了商业秘密对企业的重要性及保护的必要性,提醒员工注意离职后言论边界,同时呼吁企业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体系。

央广网北京4月30日消息(记者费权 通讯员陈木子)某企业前员工随手发布的“离职大吐槽”,因意外泄露公司内部文件,最终被法院认定侵犯商业秘密。那些“职场真心话”,可能早已游走在法律边界。企业核心资产该如何守护?打工人的吐槽自由边界在哪?近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科学城法庭审结一起离职人员网上发帖吐槽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给所有职场人敲响警钟——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善意提醒与商业泄密,可能只隔着一条“避雷贴”的距离。

胡某系某科技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在入职时签订了保密协议,在职期间,某科技公司经常通过内部群聊发布文件,胡某获取了相关文件。

2024年,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后胡某出于“吐槽”并让其他求职者“避坑”的心态,在社交平台发布图文笔记“武汉找工作避雷”,笔记中有其在职期间获取的公司内部文件,某科技公司因此诉至法院,要求胡某停止发布相关文件、赔礼道歉,并且赔偿50000元。

胡某辩称,发社交平台是因为跟公司存在劳动纠纷,自己在孕晚期期间多次受到不公平待遇并且被违法辞退,于是把这个事情在网上吐槽,但很多文件已经过打码,并没有公诸于众,也不会让其他人获得公司的秘密。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某科技公司主张的涉案信息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四款所规定的“商业秘密”。胡某作为某科技公司的员工,在职期间与公司签署了《保密、知识产权与不竞争协议》,其明确知晓在工作中知悉的涉案信息属于应予保密的内容。虽然上述信息系胡某合法获取,但其在离职后出于“吐槽”的心态,将信息发布于公开社交平台的行为,仍然违反了某科技公司的相关保密要求和保密管理规定,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故法院判令被告胡某赔偿原告某科技公司经济损失3000元。胡某不服上述判决,提起上诉。武汉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和经济利益。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可能是故意为之抑或是无心之举,却可能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竞争优势和经济利益的减损,甚至遭受灭顶之灾。本案裁判认定离职后在社交媒体“吐槽”行为侵犯商业秘密,易造成相关从业人员知悉涉案经营信息,有效维护了企业竞争力。同时也警醒企业,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降低离职员工泄露商业秘密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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