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居住证变更条件、办理材料及办理流程

办理条件
1、暂住人员办理的《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2、跨区、县(自治县)变动暂住地址
3.办理居住证以后,不管是跨区县住址变动,还是区县内换小区、换单元,只要是住址发生变动的,都应当自变动之日起7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和居住地住址证明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居住证
3.居住地的住址或就业、就读证明(仅需其中一种证明即可)
居住地住址证明,是指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是指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是指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办理流程
1、持相关证件在7日内到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免费进行登记备案,不再重新办证;
2、逾期不登记备案的视为无效证件;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设立的暂住人口登记窗口或登记站(点)申报暂住登记。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 上午8时到12时,下午14时到16时
重庆市居住证办理地点(部分)
大阳沟派出所 渝中区上小较场62号 63841133
解放碑派出所 渝中区沧白路17号附1号 63756361
较场口派出所 渝中区较场口82号 63841745
朝天门派出所 渝中区打铜街22号 63842348
七星岗派出所 渝中区和平路251号 63843168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可当日办结
办理费用: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市财政部门、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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