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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社保补缴办理条件及流程

2023-02-02 14:39 · 社百网 · 1959人阅读
补缴条件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的,可申请补缴。补缴材料1、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入单位行政介绍信、编制使用通知卡及补缴期间工资明细表;合同工、临时工:《惠
补缴条件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的,可申请补缴。补缴材料1、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入单位行政介绍信、编制使用通知卡及补缴期间工资明细表;合同工、临时工:《惠

补缴条件

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的,可申请补缴。

补缴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入单位行政介绍信、编制使用通知卡及补缴期间工资明细表;合同工、临时工:《惠州市职工劳动合同书》、补缴期间历年工资发放凭证(装订成本)及工资明细表(原始凭证及复印件)或者人民法院、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单位人员:《惠州市职工劳动合同书》、补缴期间历年工资发放凭证(装订成本)及工资明细表(原始凭证及复印件)或者人民法院、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一式二份(按文件分类对应填写表格)

补缴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凭所需资料到社会保险关系股窗口办理。

2、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打印《补缴核定单》,凭《补缴核定单》五日内到地税部门缴费。

提示:中断的两个月建议可由个人补缴医疗保险费,由本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到参保所属地社会保险关系科(股)申请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受理后20个工作日完成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市社保局:

惠州市三新北路29号劳动保障大楼三楼

电话:0752-2789225

城区社保局:

惠州市惠城区下埔大道19号广发大楼三楼

电话:0752-2169003

转载须知:为了社保知识、政策、法律和资讯的普及与分享,社百网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转载来源:社百网,转载链接:https://www.shebao100.cn/pedia/pd_300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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