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社保转移的条件及办理流程

养老保险
办理条件:
一、事业单位:
1.异地转出:市本级参保人员转出到其他统筹区域单位。
2.异地转入:参保人员从其他统筹区域单位转入。
二、企业职工:
1.异地转出:市本级参保人员。
2.异地转入:市区户籍或非市区户籍(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的人员,经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批准调动的人员。
办理材料
一、事业单位:
1.异地转出:跨统筹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身份证复印件。
2.异地转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调动介绍信;
(3)劳动合同书;
(4)跨统筹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核定单》;
(5)个人缴费档案记录单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二、企业职工:
1.异地转出:身份证原件
2.异地转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限及费用:45个工作日,不收费。
办理地点:
温州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受理地址:黎明西路307弄12号机械大厦1楼
联系电话:0577-88861101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8:30-11:40,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8:30-11:4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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