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职工医保报销规定2023(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大病保险)

日照市职工医保报销规定2023是什么?社保100网将会介绍普通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住院以及大病保险报销,快和社保100网一起看看详细内容吧!
日照职工医保门诊可以报销吗?
一、普通门诊统筹
1、起付标准: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在职职工300元,退休职工200元;
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400元,退休职工300元;
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500元,退休职工400元。
2、报销比例
一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80%,退休职工85%;
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70%,退休职工75%;
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60%,退休职工65%。
3、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
二、门诊慢特病
1、起付标准:700元。特殊人员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设起付线。
2、报销比例:同市内同级别医院。
日照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住院报销
1、起付标准
一级医院:在职职工300元,退休职工200元;
二级医院:在职职工500元,退休职工300元;
三级医院:在职职工700元,退休职工400元。
注:一个医保年度内,在同一级医疗机构中,参保职工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减100元,第三次住院取消起付标准费用。
2、报销比例
起付线至1万元:在职职工85%、退休职工92.5%;
1至15万元:在职职工90%、退休职工95%;
15至25万元:在职职工90%、退休职工90%。
二、大病保险
1、报销范围:发生的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2、起付标准:8千元。
3、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10万元以下:80%;
10万元以上:85%。
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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