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居民医保2024年报销比例(门诊+住院+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按年缴费,其待遇主要包括门诊、住院报销等。社保100网总结了徐州居民医保2024年报销比例,一起看看吧!
徐州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2024年
1、普通门诊
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其他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每次起付标准30元,报销比例50%。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诊疗费报销比例60%,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一般诊疗费报销比例80%。
学生儿童享受门诊统筹待遇不受定点医疗机构级别限制,报销比例50%,在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标准30元。
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200元,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提高至1800元。
2、两病门诊
参保人员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的,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和普通门诊统筹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提高至2400元。
徐州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政策2024年
1、本地就医
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90%;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700元,报销比例80%;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500元,报销比例70%。
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但一级医疗机构最低不低于100元,二级医疗机构最低不低于300元,三级医疗机构最低不低于110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徐州市各级《特困职工证》《困难职工证》的家庭成员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起付标准按50%执行。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2、异地就医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门诊、住院待遇同徐州市内,药店购药不可使用。
市外转诊转院人员,备案后,住院起付标准1800元/次,一、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在市内相应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的基础上下降5个百分点,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0%,门诊待遇同市内。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后,住院起付标准1800元/次,一、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在市内相应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的基础上下降20个百分点,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45%,门诊费用不予刷卡结算,也不可零星报销。
徐州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政策2024年
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年度内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按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确定)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予以报销。
10万元及以下,报销比例60%;1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70%。不设年度封顶线。
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等医疗救助对象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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