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职工医保报销政策2024(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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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职工医保报销政策2024(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大病保险)

2024-02-08 15:53 · 社保100网 · 3703人阅读

2023年11月30日,张掖市宣布自2023年8月1日起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待遇,那么,张掖市职工医保报销政策2024是什么呢?社保100网马上为您解答!

张掖市职工医保报销政策2024(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大病保险)

张掖市慢病报销标准是什么?

一、普通门诊

1、起付标准:200元。

2、报销比例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65%、退休人员70%;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60%、退休人员65%;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55%、退休人员60%。

3、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

二、门诊慢特病

1、报销范围:参保职工患我市规定的56个病种内涵门诊慢特病病种的,经报同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认定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治疗费用。

2、报销比例:80%。

三、谈判药品保障

1、报销范围:门诊“双通道”使用谈判药品报销。

2、报销比例:80%。

3、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张掖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住院报销

1、起付标准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15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00元;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

2、报销比例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95%;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93%;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90%。

3、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报销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政策范围内部分,按90%报销,最高支付限额为35万元。

三、异地就医

1、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异地安置和异地长期居住的退休人员,备案后按市内住院标准报销;

2、参保职工跨统筹区域在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标准与市内一级、二级一致;

3、跨统筹区域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起付线为1500元,按规定转诊转院及因急诊抢救直接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为85%,未按规定转诊直接在市外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市外省内报销比例为80%,跨省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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